滿格
語言简体繁體EN

代位求償是什麼?保險公司賠完為什麼還能向第三方追討

最後更新 2026-08-10

有人撞了你的車,保險公司先賠了你。

那撞你的人,就不用負責了嗎?

代位求償回答的正是這個問題。

一句話

保險人在賠付之後,取代被保險人的位置,向應負責任的第三方追償。

「代位」就是這個意思——站到你的位置上去

為什麼必須有這條

假設沒有它,會發生什麼:

你的車被撞,損失 10 萬。保險公司賠你 10 萬,你再向肇事者索償 10 萬——你拿到 20 萬。

這就違反了彌償原則(indemnity,即損失補償原則): 你比出事前更有錢了。

代位求償把這個漏洞堵上,而且它同時做到三件事:

  1. 被保險人不重複獲利——他只拿到一份補償
  2. 責任方仍要負責——不因為受害人買了保險就免責
  3. 保險人分攤損失——追償回來的錢降低賠付成本,長期反映在費率上

注意第 2 點:如果沒有代位求償,「對方有保險」就會變成肇事者的免責理由, 那整個侵權責任制度都會被架空。

成立的條件

一般需要同時滿足:

第三條常被忽略:保險人取得的權利,不會大於被保險人原本擁有的權利。 如果被保險人本來就無權向第三方索償,保險人代位之後同樣無權。

追償金額的兩條界線

被保險人不能做的三件事

代位求償權是保險人的,所以被保險人負有配合義務,反過來說有幾件事不能做:

  1. 不能擅自免除第三方的責任——出險後私下跟對方說「算了」,

可能損害保險人的代位權,進而影響自己的索償

  1. 不能妨礙保險人行使代位權——包括不配合提供證據、不簽署必要文件
  2. 不能重複受償——已從第三方獲得的賠償,通常應相應扣減

第 1 條在實務中最常出問題:事故現場出於人情說的一句話,可能有真實後果。

為什麼人壽保險一般不適用

因為代位求償是彌償原則的推論,而人壽保險不是補償性合約—— 它是定額給付,賠付金額在簽約時已經定好,不以「實際損失」衡量。

生命沒有市場價格,也就無所謂「重複獲利」。所以人壽保單的賠付, 一般不會衍生出對第三方的代位追償。

(醫療費用類的保障因為屬補償性質,情況可能不同——看的是該項保障是不是補償性質, 不是看保單掛在壽險還是財險名下。)

備考角度

分章數據

以及與「分攤」的區別——代位是向責任方追,分攤是保險人之間分

⚠️ 本頁提到的正確率是練習正確率,不是考試通過率,兩者不能互相換算。 樣本為 9 位學員合共 7,914 次作答(卷一 4,057 次),樣本仍然很小

出處與時效

本文的概念闡述基於保險學與普通法體系下保險合約法的通行原理,由滿格自行組織撰寫, 不是香港法例條文的引述,也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具體權利義務以適用法律與保單條款為準。 考試範圍以官方為準——各卷考試範圍與研習資料手冊在 PEAK 網頁與保監局網頁都可以免費下載(手冊 2.1.4、14.1)。 章節比重取自公開的考試大綱/研習資料目錄;作答統計時間 2026-08-09。

滿格不擁有、亦不聲稱擁有任何官方考試材料的版權;本頁內容由滿格自行撰寫。 本頁不構成任何關於考試結果的承諾,也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
滿格是 IIQE 刷題系統:題庫可切換簡繁、每題附錯因講解、按你的弱點排刷題順序。 上面這些數據就是從真實使用中跑出來的。

免費試做 10 題(不用註冊)